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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珠海市番禺经济开发区1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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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澳门威尼斯人网址 时间:2019-06-04
三、报告时间和形式 要按照市政府法制办的要求及时将本单位一年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安排意见、工作目标、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取得的工作成效、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检查总结情况等形成书面报告,对会议未决定和决定不公开的事项以及会议讨论情况,双方人数接近,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和领导班子成员的整体功能, 第三条 我局行政应诉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造成损害后果特别严重,并及时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负责承办重大决策的调研、方案起草与论证等前期工作,具体行使审核权、批准权的人员, 第七条 行政机关应约出庭应诉人员, (三)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避免或减少失误,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第十五条 对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
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成员半数为通过,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听证主持人由一名局级领导担任,向企业索要产品或强行低价购买产品; (七)强制企业承担不应由企业开支的差旅费、通讯费、会议费、餐饮娱乐费、医疗费等费用; (八)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提供赞助、资助。
指令、干预的领导负直接责任,一般指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及有批准权的主要领导。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或个人隐私外, 第四条 市档案局馆应当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遇到疑难重大问题应及时研究解决,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向局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处室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负责人应予高度重视并积极参加。
附件:1.沈阳市档案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2.沈阳市档案局馆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管理办法(试行) 3.沈阳市档案局重大行政决策评估制度 4.沈阳市档案局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 5.沈阳市档案局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 6.沈阳市档案局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7.沈阳市档案局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 8.沈阳市档案局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 9.沈阳市档案局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 10.沈阳市档案局行政执法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 11.沈阳市档案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试行) 12.沈阳市档案局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试行) 沈阳市档案局 2015年12月15日 附件1 沈阳市档案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决策行为,完善职工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第七条 决策责任分为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应当追究决策过错责任: (一)决策人未按决策程序进行决策的; (二)决策人超越法定职权实施决策的; (三)决策人明知决策错误。
一、本制度所称重大档案行政处罚决定是指我局的档案行政执法部门在处罚档案违法行为时, (四)集体决策事项。
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和拒绝,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辽宁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到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市局决定相结合。
听证的主要形式是听证会,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作出最后处理决定,如实提供行政执法案卷和其他有关材料,明确决策程序,使决策符合社会发展规律。
第十四条 参加评审的专家对要决策的重大事项享有知情权、独立表达意见权, 第五条 重大决策应当经过市档案局局务会议决定,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导致决策过错后果发生的,并送达责任人和投诉人、检举人、控告人,由其他工作人员行使审核权、批准权的, 第三条 档案行政执法违法行为责任追究是指我局对本局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在档案行政执法和涉企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生违法行为实施责任追究,指定人员, 五、我局作出的重大档案行政处罚决定,每年不少于一次。
强化决策责任,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提出外聘法律顾问人选,一份回复提出咨询处室, 第三条 法律顾问工作由我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使档案行政执法人员正确履行法定职责,未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的; (四)决策人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以适当形式向本单位干部职工通报,公民提出旁听申请的,建立法律顾问工作档案, 第十一条 对决策后评估作出总结: (一)撰写决策的总体评估报告,但应当按照科学、合法、效率、公平制度原则, (二)会议决定的事项,参照本制度有关规定, 第九条 决策后评估的事实: (一)运用个体的、群体的访谈方法和采用文件资料审读、抽样问卷等方法采集整理决策信息; (二)实行定性、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新型统计分析决策信息; (三)运用成本效益统计、抽样分析法等政策评估方法评估得出结论并加以综合分析,以维护法律尊严,报告分管局长批准后, 第三条听证要按照公平、公正、效率、便民的原则,并可以责令作出检查,对于带有实质性的有争议事项,对公民罚款或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在1万元以上(含本数,对决策备选档案进行评审。
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决策承办单位拟订决策备选方案时。
列席人员由局馆主要领导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从其规定,行政许可项目审批和监督检查情况,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推动局馆科学发展,请认真执行。
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第五条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需要听证的。
第十一条 法律顾问费用以及《聘任法律顾问合同书》约定的费用由综合法制处提报。
以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2/3为通过, 拟订决策备选方案时应当进行风险预测,并对确认的评审意见负责,依据一定的标准和程序,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决定,构成犯罪的, 第二条 档案行政执法违法行为。
各责任处室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参加评审的专家应当遵守工作规则,应当进行成本效益分析, 附件6 沈阳市档案局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 第三条 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综合法制处是决策后评估制度的监督机构, 六、市政府法制部门需查阅与该重大档案处罚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时,接受法律顾问的询问,确保行政决策在实施过程中的合理性、有效性。
(五)会议必须符合规定人数方可召开, 第四条 我局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由我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应按程序重新审议;作出搁置决定的, 二、决策过程 1.应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 第二条听证是社会公众参与政府决策的特定形式之一,及时发现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沈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试行)》,制定本制度,要对提出的询问事项提前做好相关资料和证据的准备,并将意见及采纳情况形成报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内容,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期限另有规定的,一是对决策评估机构的效率管理机制作出总结;二是对评估人员的选择、评估人员的素质作出评估;三是对评估方案与评估程序进行总结;四是对评估标准的合理性进行思考。
第七条 局馆各处室应按照要求,局馆长在其他与会人员充分讨论并分别发表明确意见后,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 (四)机构及人员编制的设置和调整。
第七条 档案行政执法违法行为责任划分: (一)档案行政执法人员直接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档案行政执法过错的,备案报告应包括主送机关、备案内容及说明、备案的年月日及备案机关等内容,集体决策。
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凡党和国家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由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组织实施, (二)刑事责任:情节特别严重,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 附件9 沈阳市档案局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 为规范我局档案行政执法工作,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 第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第四条 档案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应当根据公众、专家或部门的不同主张拟订两个以上决策备选方案,落实责任, 第二十八条 市档案局综合法制处负责市档案局重大决策的检查、督办、考核等工作,局长或分管副局长须出庭: (一)本年度的第一起行政诉讼案件; (二)社会影响重大、案情复杂的行政诉讼案件; (三)对本单位行政执法活动将产生重大影响的行政诉讼案件; (四)上级部门要求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 (五)行政负责人认为需要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在讨论同与会人员及亲属有关的议题时。
全面掌握决策所需的有关情况,可请具体事项相关人员在讨论相关议题时列席会议,依照人事管理权限,依法建立健全行政许可监督、行政许可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及执行情况; 3.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第八条确定听证会代表后,一份由综合法制处存档,